倒卖明星信息是职业道德脱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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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5名高铁站员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被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。据广州日报报道,早在2019年,陈某等5名高铁站员工利用职务便利,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等信息,林某等作为黄牛购买明星信息后,加价对外销售。8人违法所得高达56万余元。
近年来,明星信息泄露越来越严重,不少人奇怪:粉丝是怎么知道明星的隐私信息的?原来信息泄露与服务行业的内鬼有关。保护个人隐私,早已成为共识。铁路员工保护他人隐私不被泄露,是遵守职业操守的应有之义,也是整个行业的硬性要求。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、泄露旅客身份信息,5名高铁站员工非法获取、出售他人信息以获利的行为,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,于法理不容,受到法律制裁实在是咎由自取。
满脑子个人所得,不想着职业道德。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他人信息的,远不止高铁站这几个人。据报道,交通、快递、住宿、中介等行业都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。如2020年1月,国航就有员工在个人微博发布大量演艺明星的乘机记录,受到停飞处理。把工作中能接触到的明星信息当个人资源,将他人的隐私视为赚钱的手段,这些内鬼已成公民隐私保护的隐患。
非法售卖明星信息,既侵害了明星的正当权利,给其生活造成困扰,也助长狂热追星的不良风气。不少粉丝通过购买等途径提前打探好明星行程后,常常去机场、高铁站围追堵截,严重扰乱公共秩序。杜绝此类乱象,就要切断泄露明星行程的地下产业链,深挖与黄牛勾结的内鬼,加以精准打击。
不能把职务权力当个人特权用,更不能将职务便利转化为获利便利。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他人隐私,显然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要求的轨道上,都脱轨了。
来源:北京晚报 记者 李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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