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唐!男子酒驾被查,同车朋友抢着“替罚”
老友相聚,难免推杯换盏
酒过三巡后想驾车上路
作为真朋友应是劝阻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而不是毅然同行
还在交警面前上演一出
“患难兄弟”……
近日,安顺交警在辖区紫云收费站开展夜间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,22时40分,一辆小车从紫云县城方向往收费站驶来,行驶至收费站广场处时,突然停靠在路旁……
见状,民警立即上前查看,发现驾驶人正在大口喝着可乐,看见有交警,驾驶人严某慌忙解释自己突然感到口渴,所以停下车来喝点可乐,马上就驶离,说话间车内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,民警便让其下车配合接受检查。
民警对驾驶人严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显示严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严某告诉民警:自己和朋友晚上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,在行驶至该路段时,发现有交警查车,害怕被发现酒驾,便想着赶紧喝点可乐,来掩盖嘴里面的酒味,没想到还是被交警发现了。
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
告知其酒后驾车的危害
及严重的违法成本
并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
驾驶人也表示自己知道错了
接受处罚
但是在签字确认的时候
其同车朋友突然拦住了他
两人开始在民警面前拉扯
同车朋友抢着要代替驾驶人签字、受罚
……
民警随即对其朋友进行了批评教育,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,劝诫其不要妨碍执法。
民警:
作为朋友,应该彼此监督、提醒彼此酒后禁驾,而不是在违法后才想着与兄弟“患难与共”!
经民警批评教育,两名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错误,表示一定汲取教训,绝不再犯。
最终,民警依法对严某处以罚款1000元,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。
酒驾的危害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
那您是否知道
即使你没有酒后驾车的行为
也可能会触犯法律红线呢?
以下几种情况
★在饮酒过程中,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,仍极力劝酒或胁迫、刺激其饮酒,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。
★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,仍教唆、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。
★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,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。
一旦实施了以上行为
便构成了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
安顺交警提醒您
劝阻饮酒的人开车
既是道德义务
也是法律责任
不仅是关心别人
更是保护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