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房漏水达两年,施工队以“质保过期”为由拒绝维修!业主投诉无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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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房发生漏水,最直接的解决途径就是向开发商或物业提出维修。南京朱先生在江宁区上秦淮双溪苑小区购入了一套新房,新房装修完成已过两年,可由于不明原因的漏水,朱先生一直无法入住。
朱先生表示,2021年拿到新房后,他就开始准备装修入住。可装修完成后,朱先生突然发现卧室屋顶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。漏水时间一长,屋顶上已经出现明显的水迹,为了保证地板和床面“不遭殃”,朱先生只好拿出水盆和水桶,但每隔两三天,这些容器就会被装满,在外租房的朱先生不得不定期回家,清空容器以防外溢。
朱先生楼上的业主也有相似的遭遇。卧室墙体渗水后,水迹一直蔓延到开关附近,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。两位业主都曾多次向开发商报修,可维修几次后,漏水问题依旧没有彻底解决。
新房刚装修完成就漏水,在朱先生看来,开发商理应负责维修。从2022年3月开始,朱先生一直在向小区物业、房屋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反映,但他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。最近一段时间,当朱先生再次与施工单位人员取得联系时,对方直接告知房屋已过质保期,施工单位不会继续跟进维修。
朱先生查阅过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,其中明确: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维保期为5年。电气系统、给排水管道、设备安装的维保期为2年。朱先生第一次反映漏水问题时,距离房屋交付并未超过两年,朱先生认为施工单位的说辞完全是在推脱责任。并且根据规定,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,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,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在上秦淮双溪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,一位负责人表示,物业公司也是刚刚接手小区的管理。虽然施工单位以过保质期为由拒绝再次维修,但物业方面愿意为朱先生出具报修时间证明。
法律界人士指出,无论是五年质保期还是两年质保期,业主已经多次联系物业要求维修房屋,但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并没有尽到维修的义务,即便已经过了保修期,开发商也应当承担房屋维修的责任。
上秦淮双溪苑小区的建设单位为南京秣陵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,物业公司目前已经将朱先生家漏水问题形成专门的文件,向街道物业办汇报。在维修方案出炉后,第一时间通知朱先生,争取早日解决房屋漏水的问题。